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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》
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
第一条为规范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行为,保护捐赠人、志愿者、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,促进慈善事业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(以下简称《慈善法》)制定本办法。
关于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》的有关问答
近日,民政部印发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作出统一规定。现就《办法》有关问题进行解答。?一、慈善信息为何公开 公开透明是慈善事业的基本要求。
慈善组织认定办法
第一条为了规范慈善组织认定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(以下简称《慈善法》)的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《慈善法》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、社会团体、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,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,适用本办法。
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民政厅(局),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;各业务主管单位;各民政部登记的基金会:基金会专项基金接受基金会统一管理,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。
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
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会、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信息公布活动,保护捐赠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公益事业发展,根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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